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,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提升餐饮环节饮食安全保障水平,按照市局工作安排,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,注重做好“四个结合”,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。
一是结合专项整治,严查风险隐患。结合当前开展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“百日行动”、学校周边“小饭桌”专项整治、中国•廊坊“5•18”国际经洽会期间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,针对重点区域、重点单位、重点品种、重点环节,开展打击非法添加、肉制品、食用油等专项检查工作,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、台账登记、加工操作、人员健康、培训管理、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,全面清查治理各类餐饮食品安全隐患。
二是结合企业自查,强化主体责任。组织餐饮企业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实施条例、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开展内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。同时,结合“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”创建活动,积极培树诚信经营典型,打击违法失信行为,引导餐饮单位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,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。
三是结合量化分级,健全诚信体系。以持续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抓手,将食品安全等级作为确定监管对象和频次的依据,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等级较低的餐饮服务单位,真正发挥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监管资源配置中的指向作用。同时,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,规范诚信档案管理,强化餐饮经营者诚信意识,从源头上减少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产生。
四是结合宣传教育,构建共治格局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,普及公众饮食安全知识,将12331投诉举报热线广而告之,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;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、机关、农村、社区和企业“五进”活动,提醒群众正确认识“餐桌”风险、规避风险,把餐饮食品风险隐患安全放在人民群众如汪洋大海般的监督之下,不断调动群众参与热情,筑牢社会共治的餐桌安全“网底”。
截止目前,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,执法车辆40台次,检查餐饮饭店27家,小吃店13家,学校(托幼机构)食堂5家,开展重大活动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6次,下发责令整改意见书13份,排查各类风险23起,立案2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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